学院财务部门的职责

一、延安大学金融系主任的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职责范围内组织领导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党政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向校务委员会和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综合预算草案,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审查年度决算报告。

3.向学校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4.宏观控制学校流动资产,协调调度资金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

5、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组织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检查、分析和监督各种资金的使用。

6.组织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实施会计监督,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

8、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处工作职责,主持起草财务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计划的执行情况。

9.组织学习我国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10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协调改善财务工作的外部环境。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系主任的职责

1.在分管财务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2、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学校财务制度的执行,加强内部控制,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3.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财务管理目标,依法多渠道组织各项收入,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4、按要求组织起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

5.定期分析学校财务状况,向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参与学校财务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完善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各级财务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直接责任。

7.协调内外工作关系,调动各部门和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8.主持财务部的日常工作,对所有工作和员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岗位责任制,考核和任用会计人员。

9、代表学校财务部门对二级财务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审核财务人员的变动。

10,认真处理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山东师范大学金融系会计职责

一、根据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各项费用。审核各项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根据已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分录,编制会计凭证,经审核签字后传递给财务档案。

二、根据事业计划的指标或定额,监控学校各单位的经费,杜绝赤字开支。

三是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本着合理、有效、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各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根据学校内部往来款项结算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各类暂付款从形成到结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及时清理结算贷款,避免坏账损失。

五、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核算,配合收费管理部门,及时收取研究生学费、本科学费、成人教育学费、外国留学生学费等应收账款。

六、各岗位定期做好业务范围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七、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和业务需要,协调计划部门调整各单位的会计科目和项目。

八、协调与办公室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整个办公室的顺利发展。协调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管理到位,认真执行学校内部管理分配制度。

九、根据当年的会计核算情况,年终进行清理,特别是往来账,确保当年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都能在当年入账。

十、完成学校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