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服务指南
(1)凭有效证件,读者可在办理处设置的自助检索机上找到所要借阅的图书,其中文艺类图书暂不列入委托借阅名单;
(2)当图书状态确定为“可借”或“在库”时,读者应根据机器提示填写委托借阅申请表;
(3)申请提交成功后,图书馆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读者;
(4)读者收到信息反馈,或了解所订图书的详细情况,或去最近的图书馆借书。读者委托的图书数量暂定为一本。借书期满后,还可以自行续借。当你还书时,你可以在原借书地点或书所属的图书馆归还。读者预订的图书将在预订架上存放5个工作日。如果图书在未来超过5个工作日被取走,将被视为读者自愿放弃此预订。图书馆将删除预约记录,记录读者已有1次提前还贷违约,并酌情停止提供委托借阅服务。委托借阅时间:图书馆非闭馆时间。通借、通还、委托借阅的借阅规则与图书馆日常服务规则一致;本通知解释权在学校图书馆。如有未尽事宜,请向图书馆查询。借阅规定:我院教职工、研究生及各类学生可凭本人一卡通借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外借。青山湖图书馆的读者可以用他们的文献卡借书。违者收缴借书证,停止借阅图书一个月,并处罚款5元。借阅期:本科生一次可借阅五本书,借阅期30天;教职工和研究生每次可借阅10本书,借阅期为60天。本专业图书属于教学科研需要,可以续借一次,但必须在最后一本书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随时召回所借图书。凭借书证进入房间的读者应先登记,随身携带替代板,并请正确使用替代板,免费领取。在仓库寻找图书资料时,除纸张、笔、笔记本外,不允许带包等物品进去。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折叠、撕毁、污损,不得在图书上画圈。如有遗失、污损或缺页,原则是赔偿原书。如果买不到原版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如有特殊需要,我馆有权随时督促外借图书归还,无论是否到期,不归还者按逾期处理。图书证和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图书丢失需要补办后才能借阅。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挂失的,由持卡人负责卡片和贷款的丢失。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大声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在室内吃东西。人文和社会科学图书馆区科学和工程图书馆区样本图书和外国文献图书馆区类别号。图书馆区域类别号图书馆A、B、C、F区二楼南2,2201T,U、V、X,二楼南3。
4201 A,C,D,E,F,G,J,Z,3楼,南2
2301 D、E、K和Z,北1层2楼
1202 N,O,P,Q,R,S,2楼北3,4202B,H,I,K,3楼北2。
南一二楼J座2302 G
1201外文图书,南三楼。
4301各种参考书和索引、四库全书等。
北二区一楼1302 H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