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功能与职能的区别
关键词:功能,作用,责任,“沟通”与现代大学
走出象牙塔后的大学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讨论大学职能和责任的一个关键纬度是把握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体现。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经评论过“教育的万能”。纵观历史,关于教育和社会的关系有许多学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学会生活》曾经总结出四大流派:理想主义认为教育是为自身独立存在的;意志主义者确信,教育能够而且必须改变世界,而不受社会结构如何变化的影响;机械决定论主张教育的形式和未来由周围环境中与之一起发展的各种因素直接控制;最后,这四种观点衍生出的理论假设教育必然会重复,甚至加深和延续社会遗留下来的不好的东西...他们认为不彻底改变社会就不可能挽救教育。这四种观点都有其逻辑上的道理,但并没有对真实情况给出完整的解释,也没有启发具体明确的行动。我们的研究能否跳出这一点?显然,首先需要的是概念的清晰和逻辑的严谨。
一、大学“功能”与“作用”的区分——“应该”与“实际”?
大学功能的研究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领域。大学功能是什么?首先涉及到“功能”与“作用”的异同分析。在汉语中,“功能”和“作用”的区别是比较明确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作用”是指“事物或方法所起的有益作用;效率”,而“功能”是指“人、事、机构的应有作用;功能”。两者都是一种“功能”,但主要区别在于,“功能”的“工作”包含“功效”的含义,特别是它实际产生(“发挥”)且有益,具有价值判断的肯定;“职能”的“职责”,就是具有职业或职务责任的“尽职”,也就是说,它的实际效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并不重要,就像“军人以服从为天职”这句话,是他的“职责”所在,是他应该(有)和必须履行的。其次,“功能”重在外部效果,是一种“实”的效率,“功能”重在表达组织内部的规定和要求,是一种“应然”的责任。
所以,根据汉语的语义要求,在使用“功能”时要更加严谨规范。所谓“大学职能”,必须严格限定在大学的职责范围内,即大学必须履行和完成的所有职能,否则就是大学的“失职”。具体比如说,绝对有必要说教书育人是所有大学的职能,或者可以进一步定义专业教学是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义不容辞的基本职能,因为大学与基础教育、通识教育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学必须有专业学科,在大学学习必须有学科和专业的区分,也就是说大学不是没有专业设置和专业教学。同时,不同类型大学的功能也不同。比如学术研究可以确定为研究型大学的职能之一,否则就名不副实。但是,不能要求所有的大学(如美国的社区学院)都将研究纳入基本职能。教学型大学也需要也应该从事学术研究,否则无法保证教学功能的良好实现,当然也能产生研究创新的“功效”,但一般不要求作为“功能”。所以,任何一个组织或机构,在成立的时候都要有它的基本功能,但并不意味着不能有由此衍生出来的其他功能。但这些职能在一开始并没有明确定义为“应有的职能”,严格来说也不是“职能”,可以说是组织(机构)发挥的一些职能。如果它们对社会或某个(阶级)对象是“有益的”,我们一般可以这么说。随着这种角色的不断出现,从显性的有益作用到自觉责任的内化,一些“职能”会逐渐被自觉地认同为必须履行的“职能”。所以“功能”比“作用”更宽泛,主要从其实际的积极效果和积极作用来界定;“功能”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但一般不对其效果给予价值判断(是有利还是不利甚至有害并不妨碍其存在和功能发挥)。产生积极作用的“功能”也一般称为“作用”,因为它已经在“发挥有利的作用”。因此,大学的“功能”应该包含在大学的“功能”中,而大学的实际“功能”总会超出大学“功能”的范围。
其实,上面提到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功能”和“作用”的定义的严谨性和准确性也是值得考虑的。比如“功能”定义中的“有益”一词,也是模棱两可的:有益于谁?什么是有利的?这本身就是一个会产生歧义的地方。再如,在“功能”的解释中,至少有两点需要讨论:第一,有“功能”的主体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的“物”都有功能?(“机构”是否也应属于广义的“物”的概念?)自然的东西有「功能」吗?没有“职责”怎么会有“功能”的理论?自然事物的本质是自然而自由的存在。怎么会有“应得”和“不应得”的功能?(事实上,对于一个自然人来说,并不存在所谓的“功能”)。所以我认为“功能”一般应该用来描述人为设定的组织、机构、部门(或者事物?)的“应有作用”。也就是说,在组织、机构、部门建立的时候,就应该确定其应有作用的范围,对于非人类的东西,没有“作用”;其次,这个词条本身已经用“函数”来解释“功能”,说明这两个概念是同义的,但这恰恰说明两者的区别非常有限。概念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是相对的,“功能”和“作用”的区别不是绝对的。奇怪的是《辞海》里有“职能组织”“职能管理制度”之类的条目,也是权威的,但是“职能”这个条目找不到,是无意的疏忽?还是有意回避?也许是小聪明的“省略”!)
在大学的“功能”与“作用”之争中,还要考虑与西班牙语的对应关系。比如英语中的“功能”包含了汉语中的“功能”和“作用”两个意思。在我看来,“功能”更接近于“作用”的含义(如上所述,我认为所谓的“作用”主要是关于一个人造的机构、组织或事物的“应有的作用”,但对于自然事物来说,很难区分“应有的”和“不应有的”作用),而“作用”更接近于“使用和有用”的含义克尔的代表作《大学的作用》使用了复数“用途”(在中国也译为“大学的作用”)。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国内高等教育理论界并没有严格区分,也是因为翻译的共性。找这方面的翻译就能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部翻译的国际教育委员会21世纪最著名的报告《教育-财富酝酿》,里面有一段是关于“高等教育的职能”的,但是在写法上用了“职能”。
因此,大学的职能和作用在总体上是具有普遍性的,很难区分清楚,但在同时使用时,要区分它们的区别:“大学职能”要严格限定在必须履行的“应有”职责范围内,否则就有“失职”之嫌。“大学功能”强调对社会的效用,这是一种“真正的”效率。“功能”要精心设置,经得起社会的问责和考验,要大力发挥“功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相关讨论既要注意两者的区别,也要注意两者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即大学功能的顺利完成也会充分发挥大学功能,大学功能的社会认同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大学功能的外延,在条件成熟时才有可能逐步内化为大学功能(如研究型大学的“研究”)。
二、从单一功能到多功能——大学的“第四功能”是什么?
至于大学职能的具体设置和表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广义的大学功能的讨论,往往集中在高等教育的整体功能,即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上,可分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教育的生态功能也是当代人热议的,其实是一种社会功能,因为人们对自然生态的态度和行为总是通过社会来实施的)。也可以分为两部分:教育对整个社会的功能和教育对社会个体成员的功能,教育在把个人变成社会人的过程中的功能,教育为个人发展提供知识和才能的功能。关于这些的讨论已经很多了,我觉得这样的讨论更多的是涉及到大学理念的范畴。另一方面,有关于大学在微观层面的具体职能的讨论,如大学的管理职能、大学社团的职能、大学校园的职能等。这些讨论中涉及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不同部门的职能。当然,试图通过系统论的结构与功能关系的分析,来分析大学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的各种功能,也是一个有趣的角度。在我看来,研究大学职能最重要的是中间环节,或者说是对大学职能的中观层面的考察,即大学的独特职能,它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这就是人们讨论最多,我也最感兴趣的关于大学的“二功能论”或“三功能论”,或者说是否有,如果有,大学的“第四功能”是什么。
大学功能的讨论,从来都是和大学理念的讨论结合在一起的。一般认为,传统的古典大学是以传授知识、培养君子为目的的单一功能大学。但维护大学单一功能论的纽曼,他的大学理想一出来(1852)就强调“发展知识”。所以我认为这种“单一功能论”既是大学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现实反映,也是对保护大学理念的一种坚持。纽曼秉承亚里士多德倡导的古典人文主义传统中的“自由教育”理念。“两种职能理论”的主要阐述者和“现代大学”概念的提出者弗莱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