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有哪些科研成果?
一、科研成果
近三年来,高校教师共承担各级学科(教学)研究项目48项,其中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8项,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6项,省教学研究项目1项,省优秀学生工作项目3项,省高校实践教育项目4项。发表学术论文287篇,其中北京大学核心期刊59篇,CSSCI 4篇,E 4篇,CSCD 1。获得专利11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主编,参与编写图书和教材36部。
二、科研成果的范围
(一)成果必须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二)除文体类外,在协会(学会)中获奖的成果不列入表彰范围。(3)科研成果鉴定主要指学术论文鉴定、学术著作鉴定、科研获奖成果鉴定、专利成果鉴定、科研项目鉴定和艺术学、文学创作、获奖作品鉴定六大类。
三。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分类
(一)学术论文的认定
1.期刊中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具有法定刊号、公开发行的连续学术期刊的学术研究栏目中。
2.论文第一作者是我院学生,署名单位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且必须在学院指定的相关期刊上发表。具体期刊名称见附件。
3.一般来说,在期刊的增刊、内部期刊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被认定为学术期刊论文,但再版的论文和相关的检索、收录系统除外。
4.在公开发行的主要报刊上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学术论文。在报纸副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则上一般不被承认。
(2)学术著作的认可
学生只有参与高校指导教师学术著作的研究,并参与编写12000字以上的著作,才能视为学术成果,但参与编写的工作量必须在著作的序言、扉页或后记中详细说明。
(3)科研获奖成果的表彰
在校期间参与以下科研成果并获奖的学生,如果排名在前15,可视为学术成果:
1,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2、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必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鉴定,
(四)专利成果的鉴定
主持或参与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学生排名前三,均可视为学术成果。
(5)科研项目的鉴定
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相关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项目结题并排名前三,可视为学术成果。
(六)艺术科学、文学创作和获奖作品的表彰。
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将大学生艺术学、文学创作、作品获奖材料提交长江大学科技发展研究所进行成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我院认定此类科研成果的依据。
以上是我学姐整理的关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科研成果的问题。我主要列出以上几点,希望对你有帮助。当然,关于这所学院还有更多需要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