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件主要有哪些?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中有机会或机遇,但不会凭空掉下来,需要付出代价。机遇的产生有客观原因,偶然性之后有必然性和规律性。
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人自身的努力或改变,才能抓住机遇。但毕竟人们不希望看到突发事件,所以我们不应该过分强调他们的机会。这是一个机会,也是一种紧迫感。
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中,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的隐患;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的师生。
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管理,并根据自己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根据性质、严重程度、可控程度和影响范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重大)、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分类的目的是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冰冻雨雪灾害;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处理;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处理;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处理。
我们还制定了专门的分级标准,其中一个是* * *最重要的标准是伤亡。死亡30人以上为特别严重,10至30人为显著,3至10人为较大,1至3人为一般。具体判定应结合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等标准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