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有成人高考吗?每年有多少人被记录?你今年春天招聘吗?多少年了?谢谢你的帮助。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顺利招生,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2011]8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66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和在职职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学生以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第三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以本科起点水平(以下简称“本科”)在京招生。报考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取得系列国家教育学院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的人员。

第四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以业余教育形式在京招生,授课方式以业余时间面授为主,实行学分制。本科学制三年,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本部和北京大学圆明园校区。

第五条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批准的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按省、按专业制定招生计划。2011北京大学在京招生计划共计3500人,其中本部2720人,医学部780人,均为本科层次。

第六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制度。按照招生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和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招生条件且达到考试分数线的考生。其余问题由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解决。

第七条参加过“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并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院校(专业)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凭本人身份证,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书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后义务兵退役和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向北京大学申请后,由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录取,可免试入学。

第八条符合国家照顾录取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当地成人高校招生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条在京就读的英语专业学生(含免试生)需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合格作为录取条件之一。加试科目为:口语,加试时间为上午20119、18,加试地点为北京大学第一教学楼。

第十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2010年北京市本科(业余)专业收费标准为:外语2610元/人/年,理工科2400元/人/年,经济、文学、历史、法律2030元/人/年。2011参照2010的收费标准,报北京市教委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届新生,北大将对已录取报名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在报名入学时必须出具教育部认可的一系列国家教育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或以上,否则不予电子注册入学,并取消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在专科第一学历毕业证书中弄虚作假或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有关院校备案。

第十二条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章程和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市纪委、监察室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北京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政编码100871。北京大学成人教育招生办办公室地址:北京大学北宅(红四楼)4213室。电话:010-62751455,网址:电子邮箱:crzs@pku.edu.cn。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

2011 crjyk@bjmu.edu.cn 7月5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1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成人高等教育顺利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638

第二条。具体要求参照交高[2002]10号文件招聘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

报考起点医学院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取得

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所报专业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专科层次相同或相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等临床。

类专业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实习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领域其他专业的,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与其专业相对应。

第三条北京大学医学部2011年招生专业及人数(北京地区)

升本科780人,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药学、

预防医学,学制三年。

第四条今年招生的各专业不再增加专业课。

第五条医学部夜大学实行学年学分制,上课地点在医学部医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100191电话:82802260。

第六条医学部夜大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本科理科收费标准为2700元/学年。

第七条学习形式为业余(夜大),授课方式以面授为主。学习时间一般周末占用一天,周一到周五下午甚至晚上,每周安排14-16课时。

第八条成人高等教育招收的学生是在职的,半工半读,不迁户口,毕业后国家不分配工作。

第九条医学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按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第一志愿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符合国家加入照顾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北京市赵城办公室在投档时已将照顾分数线计入总成绩。

第十条当首选专业人数不足或未完成本校招生计划时,非首选考生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剂,非首选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录取控制线。调剂录取后不足30人的专业将关闭,已上线的考生转入其第二志愿学校,或由省市成人高校招生办转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一条被录取的新生将进行全面复查,核对毕业证书和入学资格,并进行新生电子注册。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报上级机关立案查处。

第十二条招生监督和考生申诉渠道

医学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医学部纪检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章程由北京大学医学部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大医学部夜大地址: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大医学部教育学部成人教育

办公室(办公楼,218室)邮政编码:100191

电话:82802260(成人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