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伤残鉴定中心在哪?
法律分析:1。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原中山医科大学)北校区法医楼2号楼,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1楼三。广东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尔玛依娜路东石街30号。广州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明新路36号诉广东省郑恒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地址:广州市六区天河街115号恒安大厦。广州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明新路36号。广东经纬司法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惠福西路123号北座7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为职工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医疗救治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纳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诊断。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