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的四项优惠政策是:

一是优待(包括优抚征集、家庭优待、兵役大学生国家教育经费);

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优先入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当兵审批,优先使用政策和体检绿色通道。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具有大学学历的青年入伍。享受优惠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地方发放,其家属享受军人家属待遇,由户口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二、用训(包括选拔士官、报考军校、提拔干部、保送军校);

大学毕业生可以被选为军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招收的士兵,可以选拔为军官。所谓选拔军官包括:院校毕业生晋升、报考军校和录取。

(1)晋升大中专毕业生士兵:符合本科以上学历等基本条件,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征入伍满2年以上),在推荐的旅(团)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可列为晋升对象;按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作为提拔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办录取并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入学考试,被相关军队院校录取的,学习2年。考核合格者纳入成长干部毕业生年度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和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3)走读:大学毕业士兵参加《好兵》走读生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好兵推荐生,选拔办法参照好兵有关规定执行。大专毕业士兵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送入学的,安排6个月的在职培训;具有大专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教育培训。

(4)士官优先。对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师(旅)级单位内部同一专业职务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学历高的士兵。

3.复学和升学(包括复学、升学加分和高职升学);升学时在部队获得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硕士学位初试;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总成绩达到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保留大学生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复学后可以转到我校其他专业。

4.就业服务(包括就业登记落户、基层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人员招聘)。

退休后可享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政策。乡镇补充干部和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意从退役大学生中招录。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参照高校毕业生义务兵役。家庭除优先入学、体检、政审、士兵审批、优先使用“四优先”政策外,按规定享受随军家属待遇,还享受择优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后升学考试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家庭除按规定享受军人家属待遇外,还享受择优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后升学考试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法律依据:

大学生参军的优惠政策

1.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850元,第二年每月950元。

2.在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的家庭由批准入伍的地方给予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的150%。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具体标准为: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以2017毕业的四年制本科为例。服役两年后经济效益约18.3万元(以上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的数据为准)。

6.学生入伍时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两年内可以选择复学。

7.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课程考试,实行单独计划。我省录取比例不低于70%。

8.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分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每年招录公务员时,定向考试人数不低于当年纳入人事范围的全日制本科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事业单位定向招录人数不低于当年纳入人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

10、服现役满12年,战时荣立二等功或三等功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11.在部队表现好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拔当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