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进京条件

在北京定居的条件:

(1)积分

(2)单位介绍

(3)避难

(4)人才引进

(5)工作

(6)国际学生

在北京定居的主要方式:

首先,点定了。

资格

(1)持有本市居住证。

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应在积分落户申请开始时的上一年度65438+2月31前办理。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上年65438+2月31开始申请积分落户时,一般应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职工50周岁以下,女性干部(管理岗位)55周岁以下,用人单位正常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止上年度末(65438+2月31),申请人应已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累计补缴记录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的缴纳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为上年度(65438+2月365438)。

(4)无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应当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所需材料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当在落户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和人员调动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需要随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过程

1,申报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单位关联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登录积分落户。申请人在线填写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出复核,查看复核结果。

2、部门审核结果汇总

各部门应对申请人上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和处理。

3、审计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以查看所有上报指标的审核结果。如果您对审核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以在此阶段提出投诉。本阶段结束后,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不再受理。

4.部门评审和分数排名

各部门对审核结果查询阶段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深入审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5.宣传和结算

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上公示年度居民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可办理落户手续。

非京籍毕业生落户。

介绍条件

(一)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引进:

1.毕业生是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成立时,持有创业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含股份转让和后期持股);

3.创业企业属于我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创业成果突出。

(二)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博士生引进时一般不超过35岁,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7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的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三)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市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4)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生不占引进指标。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是北京边民,有直系亲属在本市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有直系亲属在本市照顾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父母已转京并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处理过程

1,调查需求

去年年底前(11),市人力社保局对主管部门报送的毕业生需求进行汇总分析。

2.分配指标

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将指标数分配给主管单位。

3.声明和宣传

主管单位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计和安置

第三,避难定居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45岁,结婚10年;

2.申请人年龄在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结婚满5年;申请人年龄在55岁以上,结婚满2年;

3.随行子女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相关计划生育政策。随行独生子女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未婚无业(独生子女指原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避难的人不是农业户口。

残疾夫妇避难的条件

1.申请人35周岁以上,结婚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满5年;

3.申请人或受信任的人被禁用。

第四,工作安顿下来

工作结算分为以下三类: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大型央企重要岗位;

2.报考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新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获得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等职位。

五、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北京的条件:

1.留学一年以上(在国外停留360天,中途回国的,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360天)。

2.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

3.自入境回国之日起2年内提交定居申请。

4.在提交申请之前,你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你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是否给你。不是每个企业都有入驻的资格。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对于人数较多的大企业,人数还会增加。记住,入职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的排名。

5.已与北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必须在1年以上,且必须参加社保。需要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才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回国后第一个来北京的单位。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