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大学生意味着什么?
因户口、成绩不够等原因造成学籍(或户籍)与所在学校(或地方)不符的学生。
“借”有两种理解:
1.如果学生的学籍在A校,在B校就读,那就是贷款。
2.如果学生户籍在A地但在B地就读,那就是贷款。
一般来说,第二种比较常见,因为涉及到升学的政策。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公益事业。实行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
原规定:普通高中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部分地方从2006年9月1起,部分地方从2007年9月1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6月1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本费和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