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容

一、招生计划

(1)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提前招收全日制公安本科500人。女生比例不超过15%。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市,各市不得下达到计划下的县(市、区)(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部属院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第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治安工作。

(3)符合浙江公安警察学院招生政审条件。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后出生),未婚,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10浙江高考。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材匀称。要严格控制过于肥胖的人,也就是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的人。左右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部属院校理科专业应在4.9以上(含4.9)。无色盲,色弱;双耳重听;没有口吃;五官正常,脸上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各种疤痕、胎记、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疤痕、胎记、色素斑等大面积瘢痕挛缩;下蹲无明显困难;没有迟钝的嗅觉,没有鸡胸,没有腋臭,没有严重的静脉曲张,没有明显的八字步和圆腿,没有严重的扁平足(扁平足),没有纹身,没有光头,驼背和斜颈;无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没有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HBsAg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2号)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入学考试方法

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都在高考前进行。部属高校在高考结束后派员赴浙江参加面试和复试,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招生计划1:2的比例提供面试和复试考生名单。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名单下发至市公安局政治部,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和复试。面试复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1.1:1的比例录取,各机构读取档案。浙江警察学院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85+体能测试成绩×0.15×2.5。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单独划定各市最低控制分数线。

(1)报名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65年4月8日+00至17;报名地点为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文彬路555号,邮编310053。2.报名方式:所有希望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进行了高考报名。考生可于4月8日至17日,持2010浙江省高考报到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名,或汇款报名。通过邮寄方式,考生填写一张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汇130元至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见附件2)。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高考报名编号。3.报名信息处理: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相关信息由浙江警察学院及时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核对审核工作。

(2)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1.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3日温州、湖州、绍兴、舟山体能测试时间5月4日杭州、宁波、嘉兴5月4日金华、丽水、台州、衢州5月5日5月6日凡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以上工作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受省教育考试院委托,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高考报到证,在面试和心理测试当天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原则上不能参加超过报到时间的面试和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核对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到证与考生本人一致,确认考生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面试。面试淘汰。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和考生签字(见附件3)。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工作人员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2010公安警察学院招生心理与体能测试合格证明》(见附件4)。考生凭此证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 m跑,1000 m跑,铅球(5kg);女子:100米,800米,铅球(4公斤)。三项体能成绩合格分数线均在180以上(含180)。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10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规则》等规定(见附件5、6、7、8)进行;考试结束后,浙江警察学院会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刻成光盘,交省教育考试院。

(3)体能测试结果的审核。浙江警察学院于5月31日前组织人员完成审核,并于6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信息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4)填报志愿。以文化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通过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心理和体能测试合格证明、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明办理高校志愿录取手续。艺术、体育、公安志愿不能同时报。

(五)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提前淘汰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

(6)政审。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最后一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认),按照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确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二类录取分数线。

(7)政审。省公安厅政治部向市公安局政治部下达网上考生名单,并组织考生所在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细则》的要求,认真填写《公安警察院校网上考生政审汇总表》,连同《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不得借故漏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核对考生档案,如实记录政审内容,并按要求上报。招生政审依据和形式参照浙工统字[2008]49号文件。

(8)录取。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按学校类别在各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网上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在各批次提前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新生入学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由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对于其他政策,可加到高考文化总分的分值先加,再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折算成综合成绩。报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所有相关加分政策。

(9)入学后复习。新生入学后,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公安警察学院录取条件的,在复审期间或三个月内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10)其他。浙江警察职业学院需要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专业及具体招生办法,请参考《关于做好浙江警察职业学院2010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公安警察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特别是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录取等环节,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标准,确保质量好。

(2)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责任落实。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同志参加招生工作。为杜绝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招生机构必须组织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纠错,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咨询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招生通讯、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策、法规和办法。警察院校组织出版招生简章和招生简章,各地公安机关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增加生源。要认真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特别是向考生解释今年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要把招生宣传与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附:1。浙江警察学院2010招生计划

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邮政汇款固定格式样式)

3.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

4.2010公安警察学院招生心理体能测试合格证

5.2010公安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细则

6.体能测试考官职责

7.体能测试评估人员守则

8.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和方法

9.2010公安警察学院招生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