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董雅芬《大学英语泛读教程3》的文本翻译

第一课

与法律的小摩擦

我一生中只和警察有过一次麻烦。从被抓到出庭的整个过程,在当时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现在却成了一段佳话。这次经历让我恼火的是围绕着我的逮捕和随后的法庭审判的武断局面。

事情发生在大约12年前,也就是二月。几个月前中学毕业,但是要等到6月10才能上大学。我仍然住在家里。

一天早上,我来到里士满这是伦敦的一个郊区,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想找个临时工作攒点钱去旅游。由于当时天气很好,也没有什么急事,我就悠闲地看了看窗外,逛了逛公园。有时崔倩会停下来四处看看。现在看来,一定是这种明显的不归的流浪,把我给毁了。

事情发生在11: 30。我没能在当地图书馆找到工作。刚出来就看到一个人过马路,显然是过来跟我说话的。我以为他要问我时间,他却说他是警察,要抓我。起初,我以为这是一个笑话,但另一个警察出现在我面前,这一次穿着警服,这使我信服了。

“你为什么要抓我?”我问。

“四处游荡,试图犯罪,”他说。

“什么案子?”我又问。

“偷窃,”他说。

“偷什么?”我问。

“奶瓶,”他面无表情地说。

“哦,”我说。

原来这一带小扒手很多,尤其是偷前面台阶上的奶瓶。

然后,我犯了一个大错。当时的我是19,一头蓬乱的长发,自认为是60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所以我想假装对这件事漠不关心,无动于衷。于是我试着用一种不经意又极其随意的语气说:“你跟踪我多久了?”就这样,在他们眼里,我好像知道这种事情,也让他们更加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几分钟后,一辆警车来了。

“坐在后面,”他们说。“双手放在前座靠背上,不要动。”

他们坐在我的两边。这不再是一个笑话。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几个小时。我继续假装世故,习惯了这样的事情。当他们问我在做什么时,我告诉他们我在找工作。“啊,”我可以想象他们在想,“真是个失业的家伙。”

最后,我被正式起诉,并被告知我将于下周一在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然后他们让我离开。

我想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但当我父亲知道这件事后,他立即聘请了一位聪明的律师。周一出庭的时候,我们带了各种证人,包括我的中学英语老师,作为我人品的见证人。但结果法院并没有要求他作证。我的试验没到那一步。1.5分钟后,法官驳回了对我的指控。我一无所有。

希望能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