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打架一般会给什么处分?
肇事者:不服从命令,不听劝阻,以言语侮辱或其他方式触碰他人,寻衅滋事或激化矛盾,造成打人、群殴等后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击球手:1。打人未伤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2.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3.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4.为打人者寻仇:(1)未伤害他人的给予记过处分;(2)造成他人轻伤以下的,给予缓刑;(3)对他人造成轻伤以上者,将开除学籍。5.持凶器打人的,依照本款所列各项从重处罚。(3)聚众打人或者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或者策划者:1。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2.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留党察看处分;3.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开除学籍。(4)参与聚众打人或聚众斗殴者:1。没有挑起争斗,反而加剧矛盾或扩大事态的,给予警告处分。2.打人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相应项所列从重处罚。(5)徇私舞弊、作伪证或私下解决纠纷:1。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并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2.偏袒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留党察看处分。3.故意作伪证妨碍调查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4.未参与但知晓打人或群殴事件,未向学校组织报告,擅自找有关当事人私了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6)为战斗提供武器者:1。尚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2.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观处分。3.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被开除学籍。(七)私藏、携带公安部门管制刀具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依照本条第二款所列处罚处罚。(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轻伤及以上:1。经法医或公安部门委托的医院确认为轻伤及以上;2.损伤程度不足以法医鉴定或者虽小于轻伤,但属于下列损伤之一:(1)头颈部、面部伤口累计长度大于3厘米,深度大于1厘米;(2)视力下降1.0以上,短时间内无法恢复;(3)四肢严重粉碎性骨折;(四)经医院抢救无效,昏迷超过24小时的。(五)其他(九)犯前款所列两项及以上错误的,按照相应处分中较重的一项加一、二级处分(最高为开除学籍)。(十)侮辱、殴打教师的,按照本条第二款从重处罚加一、二级处罚(最高为开除学籍)。(十一)犯有本条所列错误,受到公安、司法机关处罚的。按照第四条所列的最高处罚级别和本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十二)因打人或聚众斗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每个人的赔偿份额。(13)未打人但以其他方式危害他人健康的,根据后果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周岁以下人员或者60周岁以上人员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