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资助大学生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办理农村户籍大学生资助的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镇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样本可从区扶贫局网站免费下载),并提交以下材料: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优惠)及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镇办公室汇总后,由镇政府和办公室审核(必须是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登记户),盖章后上报区扶贫局。
(二)区扶贫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两个系统”的有效衔接中对登记贫困户档案进行核对。然后区扶贫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扶贫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三)区扶贫局、财政局收到市级批复后,将助学金发放给贫困家庭的本科生、专科生。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