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征入伍。

大学生参军入伍如下:

1,必须是全日制高校国家任务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接收自考、成人教育、定向、委托培养、预科、大专和为地方培养的军校毕业生。

2、学习成绩和毕业资格。外语通过国家四级以上(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必须达到八级以上)。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全班前1/2,大学期间累计补考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取得相关毕业和学位证书。

3.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其中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66m和1.60m。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本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4周岁,硕士生和博士生年龄原则上分别不超过29周岁和34周岁。

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

每年8月5日前,有意向报考的男大学生(含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招考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

同时,您还应下载并打印《大学生招聘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提交高校招聘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预备考试

毕业后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大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高校学生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

经确定预征的学生,经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领取登记表和报名表。

3.体检和政审

大学生可以选择学校所在地、入学前注册地或经常居住地中的一个作为应征入伍者。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通知大学生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根据通知要求,大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高校学生持学生证)和经登记盖章的登记表、报名表直接参加由报考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检,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进行政审。

4.参观和调查

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参观考察。

5.预订新员工

县级征兵办公室综合衡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作为计划内录用人员。

6、张贴宣传

拟聘人员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公示,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并发给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和出发,统一运送到部队服役。

申请学费资助的,还应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至原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