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学院和大学全称
浙江工商大学
第二,
大学国家标准代码
10353
第三,
学校地址
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郑雪街18号);教工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第四,
水平
本科课程
五,
办学类型
国家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
六,
颁发文凭的机构名称。
和证书的类型
机构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证书类型: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
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华人、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关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
保留计划的数量和使用原则
没有保留计划。
十,
专业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外语
英语是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
十一,
身体健康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
录取规则
(1)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3)在浙江省及其他已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中,学校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4)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5)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录取报名参加高校平行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文化排名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不完整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未满专业的计划中,按上述原则录取。报考高校平行志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安排,符合体检要求,就会被录取。
(六)实行平行志愿“专业(类)+学校”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专业招生采用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档案的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就会被录取。
(七)实行平行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普通专业招生采用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组志愿必须符合专业组所选科目的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被录取时,经过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的,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录取的,不经过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填报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艺术类专业,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考。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在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作为排序结果,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九)浙江省高水平运动队、华侨、港澳台考生、台湾省高中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退役大学生和军人的招生,以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学校公布的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
(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学院联合开展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并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职高专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本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2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实施细则》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被录取的新生在一所专科学校学习。
(11)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人民武装),具体招生按《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十三,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会计、法律、金融等四大类12专业,6095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生,工科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泰隆金融学院金融专业65438元+0.8万元/生。学年,萨斯。
住宿标准:1600元/学年。
十四,
资助政策
学校拥有“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杰出能力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并为新生注册入学开通“绿色通道”。
15,
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录取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88840567,
举报投诉的电子邮件:
zjgsujw@126.com .
16,
网站和联系电话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86989998
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QQ:800057228
十七,
其他说明
(1)优秀学生可以进入张乃器大学创新实验班。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款)录取的学生,凡在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在录取后申请进入张乃器大学创新实验班。
(2)学校实行“分类招生,分类内选专业”的人才培养措施,部分学院按专业分类招生。分流学生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专业类别内选择专业。
(3)学校为学生提供很多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和双专业的机会。
(4)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的制度和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章程如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