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的七年制,毕业的时候是硕士吗?

通常是,但不是全部。

七年制临床医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英语医学、儿科医学、日语医学)培养本科和硕士。七年制临床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既要体现五年制本科教育的特点,又要具有七年制教育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七年制临床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现对七年制临床医学生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七年制临床医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医科大学章程》和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教学和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七年制学生,实行严格的分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转入五年制本科相应专业学习:

(1)已被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入学后英语复试(包括笔试、口试、听力)不合格的新生;

(二)在《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中,年度德育评价低于60分的;(在100中)

(三)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被留用或被降职的;

(4)第四学期期末四级考试不及格者;

(5)第八学期期末六级考试不及格者;(英语医学或儿科医学专业)

(6)第八学期期末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不及格者;(日本医学专业)

(7)第十学期末日语国际一级考试不及格者;(日本医学专业)

(八)一学期内两门考试课程或者三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九)学习期间三门考试课程或四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未补一门必修课者;

(十)必修课延期考试不合格或者合并必修课考试不合格的;

(十一)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

三、从七年制到五年制,学生按五年制缴纳培训费。

四、对七年制分流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其在同年级就读五年制相应专业。对于已学过的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免于上课或考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否则按旷课处理;没有学过的课程,原则上自学就考。对于自学有困难的,学校可根据本人申请,安排其在下一年级学习五年制相应专业。

五、定期选拔优秀学生转入七年制临床医学(英语医学和儿科医学)。

(1)选拔对象:选拔补充同年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优秀学生。

(2)选择时间:

第一次选拔时间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结束时,之后会根据实际空缺情况补充到满额。第五学年以后的缺额不再补。

(三)选拔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历年来,根据《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为优秀;

(3)高考和智育成绩优异;

(4)第二学年结束时,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三、四学年结束时,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以全国及格分数为准);

(5)身体健康,无慢性病;

(6)在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获得高校荣誉称号者。

(7)没有受到纪律处分。

(4)选拔方式:在本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符合选拔条件的,由办公室按照《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推荐,政教处根据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实际空缺情况审核选拔,报校长批准。

(五)对于被选拔学习七年制临床医学的学生,其未学过的课程原则上自学参加考试。

(六)选派到七年制的学生,按加纳七年制培训费标准收费。

六、七年制临床医学生,六、七年级期间,按硕士学位标准享受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参加本科奖学金的评审。七年制临床医学生,六、七年级成绩优秀者,可评为优秀毕业生。

七、七年制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规定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颁发五年制毕业证,只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跟随五年制毕业生。

(1)第五学年毕业综合考试不合格者;

(2)六、七年内有两门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必修课补考后不及格的;

(3)毕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硕士学位:

(1)受到六、七级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2)六年级和七年级,两门必修课不及格,即使是补考及格的。

八、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