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泉城学院2020入学考试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暨南大学泉城学院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
第二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暨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地点: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时间及基本信息: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具有国家承认的统一招生和专科学历的颁发资格,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秉承“卓越创新教育引领学生走向成功”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兴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方针,以学生为中心,以成绩为导向,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位于被誉为“人间仙境”的山东烟台蓬莱市。学校占地558亩,占地2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5万册。目前,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80余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美丽的滨海大学。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暨南大学泉城学院设有商学院、工程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四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体育部、大学数学教学部三个教学部。同时,紧跟葡萄酒产业发展,建成了蓬莱葡萄酒学院(工业学院)。学校开设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10个,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艺术等6个学科门类,围绕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打造三大专业集群,即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专业集群、以IT、机电类专业为主的新型工科专业集群、以艺术传媒类专业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专业集群。
学校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渠道,与澳大利亚国王学院、英国里士满大学、美国A&M大学、韩国庆南大学、德国施马卡登应用科技大学、泰国南邦皇家大学、西班牙詹姆一世大学等多所国际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为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国际交流项目。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驻暨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0年各省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请参考当地考生报考指南,或登陆我们的招生信息网站(/)。
第五章入学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负责实施省招考督导制度,对考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实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少数民族语言考生填表。如果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必须改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
第十八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每个录取批次的录取原则:
山东省:2020年山东省普通专业实行分段录取。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高考总成绩,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入档考生。
其他省份: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档案。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志愿(后续)。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考生入档排序方式:按投档结果由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的确定方法:
山东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入高考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学校根据学生的专业意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录取学生。专业志愿没有等级之分,相关科目没有成绩要求。
5.对于享受额外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本科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文化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舞蹈联考成绩,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暨南大学组织的音乐联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文化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比例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本科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文化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3.美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采用综合成绩(与本科相近专业换算方法相同)录取;舞蹈专业使用其他院校的分数和联考成绩,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比例投档,学校根据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
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相关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种类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学年)
艺术本科
录音艺术,舞蹈指导。
2000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美术
18000
普通本科
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
16000
经济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
15000
校企合作本科
物联网
19800
职业培训学院
舞蹈表演、美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12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
9800
宿舍标准:普通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普通六室,每个学生每年1000元;普通八人,每个学生每年800元;公寓宿舍,每生每年1000元。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学校按山东省发改委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科、专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所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本科、专科生学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享受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三条“绿色通道”和奖学金:
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设立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400元、3300元、2200元。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当年录取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向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宜。我校学生按国家最新文件享受义务兵役相应学费补偿。
第二十四条休学学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情节恶劣的,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泉城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5770026和57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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