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同时申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法律分析:是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一项新的税收政策
一、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
(1)3岁以上的孩子上小学,不管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教育的;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专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博士教育)。
上述教育场所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境外接受教育。
二、标准方式
(65,438+0)每个孩子每月扣除65,438+0,000元。多个符合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扣除。
(2)扣除额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由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3)扣除方法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从孩子年满3周岁的月份开始到进入小学前的月份;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月份——教育结束的月份。
(3)特别说明: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教学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以连续扣除。
法律依据:《国务院直辖市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年满3周岁,进入小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