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毒。
这是罪有应得。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本案中的女大学生在与焦红交往的过程中并没有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也没有对焦红做出过激行为。甚至在女友口中,女孩一直在用自己的钱补贴焦红,直到她发现了焦红的真面目,才委婉地提出分手。在分手的时候,女孩还是告诉了焦红。都是因为焦红单方面想象女生的种种错误,用他不合理的交往标准要求女生,甚至讨厌女生。从这个角度看,焦红的杀人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更不值得网友同情。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焦红计划杀害女大学生已经很久了,并多次付诸实施。只是那个女孩因为机缘巧合躲过了几次致命的危机。直到最后一次,她被焦红伙同曹泽清、张晨光杀死,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埋在地下。整个过程极其残忍,案发后三名罪犯无动于衷。对于曹泽青和张晨光来说,这个女孩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她与他们没有任何恩怨和敌意。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故意无视质疑,让女孩死去,太自私了。如果这样的人真的能如愿进入理想单位,那真是人民的不幸。作为大学生男友,焦红杀死心爱的人后还能理智处理后续,也说明他的人品有非常大的问题。
好在法律是公平的。作恶者再狡猾,再善于伪装,在法律面前也只能原形毕露。当焦红的谋杀指控第二次成立时,也代表着焦红的生命即将结束。他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向地下女大学生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