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湖南大学2023年招生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大学,部代码为10532,英文名为“湖南大学”。

第三条。学校是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双一流”建设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人民和教育部。

第四条。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南校区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庐山南路庐山门(邮政编码:410082);金融学院校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石家冲路109号(邮政编码:410006)。

第五条。普通本科在校生招生类别包括:统招、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班、内地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合作计划、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生、台湾省生、联合院校录取生。

湖南大学简介

湖南大学源于岳麓书院,始建于公元976年,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专科学校。1926年命名为省立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国民政府的15国立大学。在1950中,毛泽东写下了学校的名字。1953在国家院系调整中更名为中南建筑工程学院,1959恢复湖南大学校名。

截至2023年3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4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4338+0.34万平方米,藏书763.4万册。27个学院,78个本科专业;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