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还能当兵吗?

主要看你大学毕业时的年龄是否符合入伍年龄要求。男青年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至21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2周岁。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只要自愿参军,可以放宽到23周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可自愿征集部分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17周岁男青年入伍。女青年18到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招收部分17岁以上女青年。

年满18至24周岁,各类本科、专科、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均可参军。身高和体重低于以下标准为不合格:

(1)男:身高162cm,体重50kg,标准体重为身高减110。

(2)女:身高158cm,体重45kg,标准体重为身高减110。

(3)招收学生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男:身高160 cm,体重47kg;女:她身高154cm,体重43kg。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5%),不合格。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始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当年第一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首次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第一次可以网上登记,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当场登记。兵役登记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首次兵役登记后未服现役,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公民进行登记。

全国每年征集现役士兵的数量、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建征兵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兵工作。第一次进行兵役登记,经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为应征公民。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每年65438+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部队需要和自愿原则,当年2月1前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女公民,可以征集服现役。有严重身体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予服兵役。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正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应征可以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年龄可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招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