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的政策和福利

大学生参军的特殊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生和刚入伍的新生,除享受所有军人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殊优惠政策。

(一)优先入伍。希望参军的大学生可以优先报名、体检政审、审批、使用。

(二)国家补偿学费或补偿性助学贷款,资助复学学费。

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享受国家补偿学费或助学贷款本息的优惠政策。补偿或赔偿标准最高为6000元/学年,支付金额为6000元×入伍前在校年限。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和大一新生,退役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发放金额为6000元×(学制规定的学年数-入伍前完成的学年数)。

(3)优先考核晋升。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拔士官、参加军事考试和分配技术职务。

1.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联考,可以考上军校,经过两年的学习毕业,可以获得学士学位,成为军官。

3.同等条件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士兵优先送军校,年龄条件可放宽1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优先考虑士官;大学生义务兵符合晋升条件而未达到的,可直接选拔士官。

5.表现优异的大学毕业的士兵,可以通过一定的考试直接被选拔为军官。

(4)退休后优先就业。

1.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和我省对基层服务大学生“四项工程”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等各项优惠政策。

2.

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首次选拔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退役士兵定向招录政法干警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5)优待入学考试和退休后继续深造。

1.本科和高职(专科)毕业生退休后享受以下升学和升学优惠政策:

(1)三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

(2)获得二等功以上者,推荐免试进入硕士。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成人本科。

(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计分。招生人数为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

2.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可返校。

(六)湖北省今年的优惠政策。

1.完善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保障措施。从今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在校学生、新生享受义务兵增发优待金政策(本科生100%,专科生50%)。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国家和我省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工程”(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优惠政策,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编制。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的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我省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村官选聘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给予优惠。

4.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和退役士兵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5.毕业三年内退役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注册、就业三人以上的,经一定程序确定后,政府给予20-20万元的无偿扶持资金。

6.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政府提供不超过6543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企业,政府提供每人总额低于65438+万元、低于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