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将于20xx年9月4日至9月6日在杭州举行。现在我给大家带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让我们看一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总则

一.组织者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二、组织者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三。共同组织者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的日期和地点

20xx于9月4日至9月6日在杭州16举行。

动词 (verb的缩写)事件和分组

赛事:游泳、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网球。

(2)分组:中学组、大学A组、大学B组。

各竞赛项目的项目和分组设置按照《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置方案》执行。

不及物动词参与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自治区。

七、运动员资格

(1)基本条件。

1,中国人民和中国公民。

2.具有代表省(区、市)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校、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报名时间为准)。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学生不得报名。

3.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及相关反兴奋剂规定。

4.经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2)特殊规定

1,相关年龄要求。参加中学组的运动员都是1998年9月1以后出生的。参加大学A组和B组的运动员出生于1988年9月1至1998年8月31之间。

2.相关限制事件。已代表省(区、市)、俱乐部、行业体育协会、企业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限制项目名单的运动员(以上顺序书为准),不得报名参加中学组和大学A组的比赛,但在中学阶段和进入大学后以学校名义参加限制项目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必须在报名时注明。

3.相关户籍规定。参加比赛的中学生户籍不在代表省(区、市)时,代表省(区、市)应提供该运动员在当地学校就读3年以上的学籍证明。

八、参与方式

(一)游泳(大学乙组)、田径(大学乙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按规定进行预赛,并按录取名额参加决赛。篮球、排球、足球进入决赛,健美操以11进入决赛,武术、乒乓球男团、乒乓球女团以12进入决赛,其他项目以16进入决赛。

(2)浙江省不得参加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预赛,直接参加决赛。其他项目按规定需要参加预赛。

(三)代表团参赛办法参照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参赛办法执行。

(4)官员人数(包括团级官员、领队、教练、队医等。)各代表团决赛阶段参赛,按照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代表团官员决赛阶段报名人数限制执行。

九、竞赛方法

(一)执行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国家单项体育协会批准的各项目的最新竞赛规则。健美操项目按2013—2016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执行,其中中学组采用国际年龄组ⅱ的特殊要求。

(二)竞赛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由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协商后,* * *提出建议名单,报主办单位统一审定。

(三)预赛规则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主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预赛时间为2016 11至20xx年5月。

(4)部分项目决赛。

1,田径(高校A组,中学组):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出,进行第二场比赛。田赛项目18余人举行了及格赛,及格标准由技术代表根据报名结果拟定,最终选出12人参加决赛。

2.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的决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为A、B两组,以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并进行小组排名。第二阶段,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比4;其余各队打同一个名,决定所有名次。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决赛阶段,先进行团体赛,再进行个人赛。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和附加赛。所有个人项目都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网球比赛如遇天气问题,组委会有权调整赛制。

4.健美操和武术决赛阶段出场顺序根据初赛阶段成绩由低到高确定。如果初赛阶段成绩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出场顺序。所有武术比赛都需要音乐(有歌词的光盘-无音乐)。

十、兴奋剂控制和性别控制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和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兴奋剂检查和处罚。

(2)性别检查将按照国际组织的有关规定以及必要性和必要性的原则进行。获得国内单项体育协会认可的女子证书的运动员可免检。

XI。激励措施

(一)比赛前三名运动员(队)将分别获得金、银、铜牌;前8名运动员(队)将分别获得成绩证书。篮球、足球、排球前8名队伍分别授予奖杯。

(二)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制定。

(三)设立“优秀组织奖”,办法另行制定。

(四)高校设立“校长杯”,办法另行制定。

十二。注册和登记

(1)项目登记。各参赛单位于20116年10月25日前将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报名表提交给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联系人。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团体项目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无故退出者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初步报名。原则上在每项赛事前50天举行,具体办法按照预赛通知和竞赛规程执行。

(3)最终注册。原则上在开幕式前90天举行,相关参赛单位在预赛结束后确认获得决赛资格的运动员(队)名单,名单应与预赛中报名一致。同时,要组织代表团官员和不在预赛项目的运动员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

(4)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得报名。来自香港和澳门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5)代表团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行确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6)相关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判长(副审判长)、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在赛前三天报到,裁判员在赛前两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

(7)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本人加盖学校招生办印章的招生审批表(大学)、电子学籍卡原件或学籍证明原件(中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保险凭证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赛。来自香港和澳门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十三。赛峰赛吉

(一)成立专门的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为严肃竞赛,运动会组委会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资格与纪律监督委员会”,由体育运动部、大学生部、基础一部和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共同组成,负责对参赛运动队(裁判员)、裁判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并将建立投诉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严格处罚,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和竞赛纪律的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和运动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十四。提供资金

(1)前期费用由组织者统筹,后期费用由组织者具体负责,后期费用由组织者协商负责。

(2)预赛和决赛期间,各代表团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运动会提供,并收取部分伙食费。

十五。其他条款

(一)办理保险的规定。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必须由代表团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包括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

(2)有关代表团的旗帜。所有代表团都自带。颜色自定义,规格2m× 3m。代表团旗除按规定标明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

(3)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