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国内认证海外学历?

1.申请认证必须出具以下材料:本人护照;获得国外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毕业论文摘要);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一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取得的材料都要原件。

2.在京申请人可持上述材料直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外国学位评定申请表》。申请人在提交全部材料后,可在65,438+00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外地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提供的外文资料的译文无效。

海外学历认证的内容

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是:

(a)为在国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二)为境外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鉴定;

(三)为境外学位与境内学位的对应关系提供认证意见;

(四)对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认证范围

服务中心只为以下证书提供认证服务:

(一)在国外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三)在台湾省内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就读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四)在中国特别行政区内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取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以下国外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者学习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取得的毕业(结业)证书;

(2)受训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境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

(4)无相应出国学习或研究经历的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荣誉学位证书;

(五)违法或者违规取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以及所属国家不承认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

(6)跨境远程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

(七)国(境)外各种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