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转专业。
辽宁大学是“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院校。工商管理学院设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企业管理是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经教育部文[2004]2号文件批准,我校决定于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欢迎有志青年报考。
一、培养目标是培养既懂专业技术知识,又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创新型高级管理人才。第二,学制两年。三、招生对象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3.大学毕业并取得非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学位制度实施前的本科毕业生)。4.即将获得非管理科学专业学士学位的2009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四、招生人数70人。第五,培训方式集中在非工作日。学生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取得相应学分,完成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准予毕业,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和辽宁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不及物动词提供课程
管理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经济法、战略管理、企业理论与公司治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运营管理、管理沟通、管理咨询、市场研究与预测、商务谈判、质量管理、创业管理、领导力与团队等。辽宁大学是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院校,辽宁大学法学院在国内省属高校法学教育发展中处于领先水平。目前拥有经济法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9个硕士授权点)。法学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省属高校法学教育发展中处于领先水平。自2006年起,辽宁大学法学院正式招收第二批法学专业学士学位学生。
一、培训目标
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法制建设发展需要的各级司法机关和有关法律部门急需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和实用人才,包括:具有时代创新精神和职业素养,掌握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能够胜任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律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司法实践工作。
二、学制:两年。
第三,招生对象
1.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2.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非法学毕业生;
3.非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第四,招生人数
60人。
动词 (verb的缩写)培训方法
周六周日集中授课。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考试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辽宁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适用辽宁大学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