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65 438+02]57号)原文谁有?
1,正规招聘:
(一)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省委组织部负责下达各地录用计划,确定笔试、面试具体时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面试命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聘用对象和条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报名选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符合选调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特岗教师,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直接选调为当年本地大学生村官。坚持党员优先、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的原则。对决定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结合实际需要,一般应派至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村。
(2)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的特岗人员,非公务员。聘用期限为2年。他们是正式党员,一般被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他们是为中国党员或中国党员准备的,一般被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生活补助、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23000元(中央已下达计划聘用人员,中央财政补助1.5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仍按原标准5000元、2000元、1.5万元负担;我省将加大规划人员聘用力度,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支付1.5万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在村里任职期间,参加了新农合,办理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综合保险。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研究生初试加分、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选拔选调生和基层领导干部等政策。
2.教育和培训:
①分级分类训练。建立“四级负责、分类培训”制度。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示范培训,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创业和拓展培训,县(市、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岗前和日常培训,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实践培训,确保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每年培训一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②训练重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革命传统教育、涉农法律法规、农村管理、实用农业技术、自主创业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做好农村工作、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能力。
③培训渠道。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和团校,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系统培训。教育、科技、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和移民等部门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专项培训。
3.管理评估:
(1)岗位职责。作为村“两委”成员,根据具体岗位确定工作职责;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主要做好帮扶工作,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村情民意信息员、便民服务代理人、弱势群体救助人、经济发展促进人、维稳协管员、远程教育终端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安排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组织负责人。
②结对帮扶。实施县(市、区)乡领导、村干部、大学生村官“3+1”培训模式,建立定期谈心制度,了解和掌握大学生村官思想工作情况,注重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大学生村官锻炼成长。
③年度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到期考核。年度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考核期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会议测评、村民代表会议测评、村“两委”班子测评等形式,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干部选拔、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研究生初试的重要依据。
(4)表彰先进。省委组织部每年组织一次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教育、* *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官的巡回报道,宣传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
4.扫清出路:
(1)鼓励留在村里。鼓励党员大学生村官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鼓励在村工作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依法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凡在村工作1年以上、表现突出、党员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的,一般应进入村“两委”班子。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的,任期内继续计入大学生村官人数,同时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大学生村官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本人提出续聘申请,乡镇党委初审,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可以签订续聘合同。续保次数为1次,期限为2年。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被列入当年的选拔计划。
②招聘为社区工作者。从2012开始,每年从到期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主要是女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00名左右的社区工作者。对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大学生村官,继续作为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培养、选拔和使用。2014及以后到期的,必须按规定签订续约合同。
3招聘公务员。每年拿出全省公务员考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012年,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录的工作人员中招录100名大学生村官。从2013开始,从省、市、县(市、区)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中,10-15%从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2012以来选调的大学生村官,任职超过两届,经考核合格,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自愿留在乡镇、街道的,由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为其办理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机构接收安置手续。
⑤支持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农业实际自主创业。各地要结合实际,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免费开展各类创业技能培训,提供资金支持、项目示范、技术指导等服务,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各区、市、县(市、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采取担保、贴息、补贴等方式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 *各级团组织要把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总体部署。
⑥指导和帮助选择另一份工作。积极协调中央在赣企业、省属国企、金融机构等单位,从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不断拓宽大学生村官流动渠道。各级党委、政府人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和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自主择业的大学生村官失业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档案可在原籍或服务地县级党委、政府人才流动机构免费管理,户口可迁回原籍或迁入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和个体经营的,给予工商登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⑦支持深造。对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鼓励江西各高校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中招收研究生的力度,设立大学生村官硕士学位项目,为大学生村官就业期满后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5.后续文化:
①定向培养选拔科级干部。定期从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镇(街道)级领导干部,2065年选拔102名干部。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遴选,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2012年,全省从任职期满后通过考核的大学生村官中遴选100名选调生,2013年遴选200名左右。2014起,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合并,每年从选调生选拔400名左右,不允许其他地方选拔。选调生的遴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选调生选派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必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2至3年。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重点抓好选调生的培训和管理,并进行严格考核。其中,优秀者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工作满2年可享受副科级待遇。
地方组织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可以将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本级领导干部选拔范围,适当放宽资格条件,为大学生村官脱颖而出创造机会。要重视选拔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担任县级团委、妇联干部。
(2)培养一批县级后备干部。对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的基层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培养使用,将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列入县级后备干部,力争到“十二五”末,拥有一批县级后备干部和县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