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人民的“获得感”
记者:如何理解“获得感”?
刘志彪(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获得感”不同于“幸福感”,强调的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一提法更加务实、简洁,与总书记平实、朴实、厚重的语言风格密切相关。如果不讲“获得感”而一味强调快乐,就容易变得模糊。另一方面,“获得感”的提出,使人们可以用指标来衡量收益,而幸福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今天的中国,“获得感”更贴近民生,更体贴民意。这种“获得感”一般可以转化为幸福感。
记者:你认为“获得感”至少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刘志彪:我们可以把“获得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联系起来。全面小康的实现,无疑是获得感的极大满足。人均收入水平、人均受教育年限和人均预期寿命可以衡量一个国家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及其基本现代化的程度。因此,我们至少应该包括以上三个方面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记者:今天,中国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怎样才能让人更有“获得感”?
刘志彪:提高“获得感”,首先要靠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帮助人民增加收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技术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第二,不断改革以增强经济实力;第三,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积极性;四是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第五,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从抓市场和竞争性领域向抓公共服务转变,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法治国也很重要。只有在法治国家,个人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人们才会对未来有期待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