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庆平的性格生涯。
1989在中南政法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93获法学学士学位,6月在深圳安泰律师事务所工作1996。1996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历史系,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在北京大学。2002年7月开始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讲授法理学和中西法律思想史。2004年6月调入深圳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法制史和中西法律思想史。他的研究兴趣集中在现代法律思想和中国古代法律哲学的转变。其博士论文《转型与适应:中国法律改革中的理论思维(1911-1949)》发表民国法学理论研究系列文章:
1,《道德还是信仰:一种面向政治行动的法律理论——王现代法律思想与中国固有文化的解之一》,:清华法治的天平主编,第八辑,2006年,清华大学出版社。
2.《治理是手段还是目的:德治、礼治、法治——王现代法律思想与中国固有文化之二解》,主编:《现代法律研究》,第一辑,200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3.《传统与现代还是东方与西方——蔡叔衡法律理论的一种尝试性解读》,载于《法律商业研究》2007年第3期。
4.“个人还是社会:民国时期的法律本位之争”,《现代法律》2007年第2期。
5.译《出土文献:战国法律与哲学》,高道云主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