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大学生学费的条件

(1)申请学费减免的条件:

1,父母双亡,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

2.烈士子女和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3.学生本人为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二)学费减免金额:

学费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当年的额定学费计算。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第一学年学费全部减免。大二及以上学生学费减免额度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1.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含30%)的,一次性减免全部学费;

2.综合评价成绩排在本专业前365、438+0%-50%(含50%)的,学费一次性减免50%;

3.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本年度前51%-70%(含70%)的,学费一次性减免20%;

4.综合评价成绩在本年级排在本专业70%之后的,不予减分。

(3)减免学费的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中南民族大学学费减免审批表》和《孤儿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大学初试。高校学生事务负责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孤残烈士子女证明、成绩排名等。),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减免学费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财政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