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威远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威远县人事局、威远县广电局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威远县广播电视台(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威远广播电视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威远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也是我制作),***4 (2男2女)。

第三,对象范围

2009年至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25周岁以下(1986 1后出生)。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人民宪法,拥护中国* * *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岗位条件

1,屏幕形象气质佳;

2.较强的阅读、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考核等级达到国家一级乙等;

3、熟悉计算机应用,能较好地完成广播电视制作工作;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初步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10 9月14至9月21。

(3)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

注册地点位于:

1,威远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联系人:叶欣电话:0832-8240893

2.成都理工大学广播电影电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刘文生电话:13458571127。

3.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彭冰娜电话:15308005412

4.四川音乐学院传播艺术系办公楼311。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219069269

拟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1年毕业生需出示毕业证(学籍)),交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毕业生需出示毕业证(学籍)和本人简历(5份),本人近几年背景相同。面试时要求考生提供近期播出的2分钟视频资料。

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第六,考试

(一)比例考核。

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时,方可开始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30日2010。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分为面试(初试、复试)和笔试,总分100。其中面试占60%,笔试占40%。

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复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复试人数1: 2的比例(男女分开计算),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人员。

面试总分100,内容如下: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形象气质、播音主持水平、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工作能力。

笔试总分为100,内容为:公共事务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事务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公文写作、事业单位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设置的专业课程知识。

(4)结果的计算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和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七、体检和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发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9号)执行。因体检人员空缺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且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进入笔试的全部体检不合格或无人能补考的,不予补考。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上报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严重,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资格。

八。雇用

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到县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2011毕业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开始工作,取得毕业证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体检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递补。

拟聘用人员将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的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4年(含一年试用期)。

九。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保证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参考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违反人事部6号令第三十条规定的,按照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发布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威远县人事局0832-8240893威远县纪委监察局0832-822187)。

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事局和威远县广电局负责解释。

威远县人事局威远县广播电视局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