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复试名单

山东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3-17 09:58:07?浏览人数:124895

候选人: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复试的规定和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复试的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我招生单位和学校审核,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二、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含加分后成绩)须达到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请点击查看)。

我校招生单位根据学校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复试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人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和参加复试的人员。具体复试人员名单,请登录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三。资格考试

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对考生身份、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具体考试方式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描述。内容包括个人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

4.本科成绩单。

5.考试合格证明。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证明,如注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Xuexin.com下载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实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无学位证不需要学位证)。具有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3)能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在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中的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四)以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包括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高职毕业证书,近三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一般为前三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对科研成果无要求。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报考的研究生,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并提供学校研究生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男(女)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以及能证明其先入学后参军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报名表》。

6 .《山东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评表》。

7.能够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业绩等材料。

8.学校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程序

1.3 6月18日左右,学校各招生单位在其网站上公示了志愿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布其复试录取办法。

2.3月20日起,学校各招生单位将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学校招生单位安排为准。考生须遵守《山东大学2023年考研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并在山东大学考研服务系统签署《山东大学考研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下载、打印签字、上传)。

3.复试结束后,校内招生单位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复试总分100%,复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查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实际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及本人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生现实表现的书面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

不及物动词调整要求

凡参加复试考生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与初审确认的单位、专业、学习方式不一致的,属于调剂。

调整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该专业录取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原专业(A类线)国家复试和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符合拟转专业(A类线)国家复试和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有3门考试科目的专业转入有4门考试科目的专业,第3门专业课成绩除以2,判断是否符合转入专业的专业课成绩要求;一个有四门考试科目的专业转到一个有三门考试科目的专业,综合第三、四门专业课成绩,判断是否符合转到该专业的专业课成绩要求。

(三)转入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在同一学科类别。不同学科可授予学位的专业,可在相应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范围内跨类别调剂。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转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若考生初试科目覆盖转专业所有统考科目,视为相同),初试外语应符合转专业初试外语要求。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农业)和经济学的综合能力可以看成是一样的。考试科目是否视同,由学校内招生单位决定。

(5)报考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转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位)的考生不能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整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七)一是自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条件且初试成绩符合转专业和转专业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互调,但不得转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上述专业。

(8)一、自愿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本专业。

(9)除管理学联考专业外,我校其他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调剂。

七。调整程序

1.校内招生单位会先组织一名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剩余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那就组织一个志愿不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相关转学信息会由学校内招生单位在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所有考生的转学(包括志愿报考我校的一名考生的转学)都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完成转学录取手续。

八。复试费

复试前,考生需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报名服务系统(/)并缴纳复试费用。

九、录取

1.学校各招生单位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式、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定向就业录取。考生报考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3.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注册后进行。体检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各招生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X.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I。联系信息

考生如对招生政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或相关招生单位联系(点击打开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