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为确保郑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首先,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含高中起点和专科起点)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在郑州大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期间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系统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同时在校成人教育毕业生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平均分保留到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专科生补考不超过3门,高中生补考不超过5门;自学考试毕业生考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的课程达到课程总成绩的30%以上(含30%),免试课程除外。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毕业实习环节)合格。
5.我在郑州大学参加了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外语基础阶段期末考试,并通过了考试。
6.通过郑州大学组织的外语面试。
7.自考毕业生未因考试作弊被停学。
第三,授予程序
1.符合授奖条件的毕业生,每年4月办理申报手续。成人教育毕业生须持3张黑白2寸照片到所在学院(系)申报。自考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黑白2寸照片3张到成人教育学院自习室申报,并按要求填写《郑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授予学士学位登记表》。
2、有关部门和自考办受理申请后,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于当年5月20日前向成人教育学院提交材料。
3.成人教育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后,会组织外语面试。一年一度的外语面试安排在六月的第一个周末。
4.成人教育学院将外语面试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及完整材料报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
5.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不合格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四。补充条款
1.学士学位申请者应参加修业年限内的大学外语基础阶段统一期末考试。考试一般每年9月份报名,65438+2月考试。
2.申请学士学位者应支付一定的考试和评估费用。
3、在学士学位申请、评审和授予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统一考试合格后,各科颁发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的学历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本科毕业生可按国务院(88)学位字012号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考研或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