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享受建档立卡政策
法律解析:对2016及以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并继续资助至学业结束。休学期间,助学金暂停发放。贫困家庭学生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升入本科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此资助政策。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等国家和省大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依照本法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
第三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依靠自身力量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时,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