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教学管理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本科护理专业教学由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统一安排,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外科学、社科系、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均承担教学任务。学生管理主要由学生处和护理学院负责。
学院设有院(党)办、科教处、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室、实习管理处、就业处等八个行政职能处室,以及学院团委、三个教研室(护理教研室、基础课教研室、通识课教研室)、1护理技能培训中心、1现代教育信息中心。
学院有46名专任教师和9名助教等人员;44名高校教师取得了教师资格证,其中2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与第一临床医学院共同承担护理本科生专业课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