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时跑3公里的标准时间
5公里通过时间:23分钟,21分以内算优秀。
大学生当兵政策
一、招聘新员工的依据和原则: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并依法可以缓征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的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精神,现行兵役制度规定,义务兵服满两年可以退出现役,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部队需要,继续在部队服役,转为士官军衔。
二、招募新兵的对象和范围:
当年年底前,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已满65438周岁+08至22周岁的男学生,在读大专及以上学历,今年上半年结束学业的男学生。根据部队需要,也可招收部分女学员。
三。招聘新员工的条件和标准:
新兵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严格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男性基本身体条件为身高162 cm以上,体重50 kg以上;右裸眼视力4.6(0.4),左裸眼视力4.5(0.3)以上。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的人不能被招募入伍。
四、招募新兵的方法和程序:
在校学生每年6月5438+10月上旬直接到高校人武部(保卫处)报名,6月5438+10月下旬目测报名并体检;初审后进行政治初审;体检在11的前十天进行;体检结束后,从11中后期开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165438+10月下旬,接收部队参观学校,报考学生;65438+2月上旬,体检和政审均通过者,择优录取;
士兵定下来后,会对新兵进行身体检查;审查合格后,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经批准入伍后办理休学相关手续;2月中旬,65438+交接新兵,到达部队。具体安排以兵役机关通知为准。
五、妥善安排学校:
新兵入伍前,学校会尽量安排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者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来安排。
然后确定成绩,学籍保留到退休后一年。对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课程或自学原专业课程。
团级单位经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六、适当减免学费:
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余学杂费已交,由学校根据本人意愿退还,或
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升为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获得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获得两次三等功奖励或两次二等功奖励、一等功奖励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七、退役复学政策:
学校将积极做好退役大学生退出现役后的返校工作,确保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返校。杜伊哈拉
撤销学校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其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复学;原专业撤销的,学校安排转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报考专升本研究生课程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可申请转到我校其他专业,原专科生可免试转到我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属于独立学院专科生,由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者,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本专业研究生。
八、优秀街道安置政策:
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庭享受军人家庭待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的优待规定,对义务兵家属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其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接收,安置政策按城镇退伍军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户籍在杭州市(不含萧山、余杭)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服役两年内,家庭成员享受优待(杭州户籍每年12000元;非市区户籍,如当地年度优待金标准低于杭州的,补贴差额的50%);应届毕业生参军的,在大学期间给予学费补助(或代偿助学贷款),最高每年6000元;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军队评定,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九、参军训练和使用:
兵役机关在确定大学生入伍方向时,应尽可能安排到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特长的部队服役,以便
满足部队需求。对优秀大学生士兵,优先考虑学习技能、选拔士官、报考军校和直接晋升军官。对退伍复学的大学生,本人自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校学习期间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履行军事职责,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依法可以暂缓入学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并允许其出院后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