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农村单招具体流程及减分或优惠。
第一条招聘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内的农村户口。本人必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
2.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成绩排名必须在10%以内(文理科)。
第二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60人。考生可选择填报文学、历史、哲学、数学、科学、文化、卫生、医学等42个专业(类别)(附件)。
第三条注册方式
1,网上报名
在阳光高考平台(/gxzxbm)注册登录,按照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习成绩)、综合信息(须上传证明材料)、志愿信息、个人声明等内容,下载打印报名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字确认报考意愿后,扫描或上传报名表。
2.注册时间
2016年4月8日-2065 438+06年4月25日
第4条选择程序
1,材料审核
考生户籍和学籍资格审查由本省(区、市)统一组织实施。
5月底,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水平、社会活动、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生可在6月初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2、考核方式和时间
远程面试,6月16 -17。
同时,通过我校初审和各省招办审核的考生,可于6月9日-14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说明添加指定QQ号,准时参加面试。
3、入选学生名单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和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其专业。入选学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第五条准入政策
入选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各省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本控制线即被录取。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一控线”。
第六条监督和管理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办具体负责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实施。
2.在选拔录取过程中,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方式、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学和学生要对自己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中山大学监察部加强招生监督检查。
补充条款
本简章于2016年4月7日经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专科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解释。如教育部和原籍省份政策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督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中山大学招生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