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毕业需要什么条件?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与学生目前获得的总学分之差超过32学分(不含32学分)的,不具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2.专业教学计划是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颁发学位证书。
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年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不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准予毕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参加换发毕业证书的补考(工作),换发毕业证书的考核限一次。
5.毕业设计(论文)、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不合格者,应在毕业后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安排并颁发毕业证书。
6.生产实习、体育课或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经半年以上实际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际生产的,可于次年4月底前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能证明其身份的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发给毕业证书。
7.因德育不合格而毕业的,可于次年4月底前由工作单位或能证明其表现的有关部门对其毕业后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作出书面鉴定,经学校审核同意后颁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