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合同内容
当事人:
(招生学校)
陆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十天干的第三/第三
当事人:
(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陆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家实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旨在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签订协议的前提
第一条乙方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终身从事教学工作,自愿报考甲方师范专业..经审查,甲、丙方认为乙方符合择优录取条件,同意录取乙方为免费教育师范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免费师范生招生办法和录取原则,对报考甲方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免费师范生。
向乙方发送免费师范生录取通知书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丙方签字盖章..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署本协议后,录取通知书生效。
第三条按照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目标,制定免费师范生教育培训计划,提供优良的教育教学条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培训,并进行管理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根据财政部批准的标准,乙方四年学习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第五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具体办法,选派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第六关心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成长,为其深造、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持本协议一式四份及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甲方通过复试后,我将正式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教育培训计划,本人将接受甲方为期四年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四年学习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学习期间,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条在学校学习期间,我将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甲方指定的师范专业进行第二次专业选择。
第十二条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计划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学生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在城市学校工作的,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
丙方毕业后将安排在所需岗位范围内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第十四条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经丙方同意,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经教学考试合格后通过论文答辩,取得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免费师范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提出免费师范生需求建议方案,配合甲方做好招生工作。入场前向甲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本协议。
第十七条做好接收和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工作,确保他们有岗可上。乙方毕业时,组织用人单位在所需岗位范围内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在城市学校任教的,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两年。
第十八条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周转房。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乙方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以促进其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
第二十条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绩效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同时公布其不诚信记录。
动词 (verb的缩写)协议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终止本协议:
(1)在校学习期间,经甲方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确定因身体原因不能完成学业的;
(2)在校学习期间或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经指定医院确认教师资格为甲方或丙方认可,因身体原因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不及物动词协议的终止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不再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并必须在学籍被取消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一)触犯刑律或校纪被学校开除的;
(2)自动放弃甲方学籍。
七。违约及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1)毕业后未按本协议约定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应在违约决定公告后1个月内向丙方一次性退还免费教育费,并支付费用50%的违约金;按每天1‰的比率支付滞纳金。
(2)未经丙方同意,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满十年的,根据不足服务年限(含离职年份),按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返还丙方免学费,并支付50%的违约金;按每天1‰的比率支付滞纳金。
八。补充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及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或乙方及其监护人签字后生效。
若乙方签署本协议时未满18周岁,则由乙方及其监护人签署。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乙方个人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球
太阳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球
太阳
乙方监护人(签名或指纹):
签署日期:
年
月球
太阳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球
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