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己创业能贷多少?
贷款程序:第十五条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借款人向其住所地或经营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及推荐书》一式三份(社保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担保机构一份),并提供以下文件:
1.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培训证书》或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创业培训证书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批准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5.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借款人为本人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向注册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一份,担保机构一份,经办银行一份),并提供以下文件:1 .创始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跳槽)。二、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营业场所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加盖企业公章的章程和合伙协议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贷款卡及密码复印件(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八、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九、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十、企业概况及项目可行性报告;Xi。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十二、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十七条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已用于项目运作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良好,具有偿付能力。第十八条借款人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