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委员会分别负责什么?
学生委员会和团委。
先说团委。根据团的章程,所有的高校都要建立团的组织。在高校中,共青团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团委。比如在大学里,共青团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大学团委”(全称应该是“* *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高校二级系(学院)应建立团学组织,一般称为“分团委”或“团总支”,如“大学音乐学院团总支”。
再说说学生会。众所周知,学生会的性质是学生的自发组织,它的工作原则是“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管理”(有些学校可能顺序不同)。
基层团组织一般包括这几个岗位: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个别团组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其他部门,并任命相关负责人,但上述四个岗位对基层团组织是必要的。
学生会有一个主席和几个副主席。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席、副主席、主席、副秘书长均为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主席主持和执行各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一些高校为了密切团委与学生会的关系,有效指导学生会工作,会将“秘书长”一职委托给团委专职教师。这就形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主席团的名单中看不到“秘书长”这个职位,名单上的顺序是:主席、副秘书长、副主席。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主席、秘书长、副主席、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