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大学“双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辅修专业必修课应为5-8门,30学分左右,不少于20学分。
双学位课程可以在辅修课程的基础上增加3-6门课程,40学分左右,不低于30学分。
当学生专业教学计划与辅修或双学位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近或相同时,学生应选修其他课程以获得学分,内容相近或相同的重复课程成绩无效。辅修或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应设置足够数量的选修课供学生学习。
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教学形式可由各系根据学生人数自行决定。如果人数少,学生可以用现有课程单独选课,如果人数多,可以单独排课。各系要根据课程特点合理控制班级规模。
二、对学生选择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要求
本科学生(专升本开始的除外)第一年修完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绩点在2.0以上,有学习的余力,对辅修/双学位专业有特殊兴趣并有一定基础的,可以报考辅修/双学位专业。获得批准后,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开始学习。每个学生只能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扩展数据:
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批
1.辅修/双学位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的申报和审核由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院系负责,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考试同时进行。
2.选择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在北京大学颁发辅修证书。未取得专业毕业证书者,不发辅修证书,其辅修课程及成绩作为选修课转入专业成绩数据库。
3.双学位专业学生在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并经考核合格,平均绩点成绩在2.0以上,符合获得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北京大学双学位。
未取得专业学位证书者,不授予北大双学士学位,可根据学分完成情况申请辅修证书。课程成绩或学分未达到双学位要求但达到辅修学分要求的,可以申请辅修证书。
4.在本科专业规定学制内毕业时未修完辅修/双学位课程,但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总成绩90%(含)以上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以旁听形式申请补修所缺课程,经考核取得规定学分后,补发辅修证书;符合双学位要求的补充双学位证书。学生回学校学习、考试、交通、住宿等自理。
5.完成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合格,但专业为临时毕业(毕业后一年内继续以观察员身份完成学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换发专业毕业证书并同时领取学位证书,申请辅修或双学位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北京大学官网-北京大学本科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