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奖学金评审规则

以同济大学新生学院为例:

同济大学新生学院本科奖学金评审细则20265438-2022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按照《同济大学各类本科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

二、颁奖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各项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的相关奖励条件;

2.在参评学年中,同济大学新生全面发展“五育”培养评估计划学生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

(二)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认定并报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备案,不能参加评奖或降低一个奖项等级:

1.在《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各类奖学金评审细则》中规定,你不能参与评奖或降低一个奖项等级;

2.学校认为不能参加评奖或降低评奖等级的其他情形。

三、奖励方式

除本科社会活动奖学金外,新增高校奖学金评审采用综合评分评选方式。综合成绩满分为110,其中学业成绩占100,二类成绩占10。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

本科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参与学年相关成果、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创新创业等评价。

四、评审组织

成立同济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辅导员、班主任、教务人员代表组成。

各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执行院长、学校副校长、辅导员、教务员、班内专业学院二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动词 (verb的缩写)审查过程

1.同济大学新生学院各类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每年9月底前,本科学院提供课程数量、选修学分、通过学分、平均绩点等。把每个学生在学年中的参与情况作为奖励的基本内容;

3.学生需在学院和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二类成绩的补充证明材料,以正式获奖证书为准。签证时间必须在2022年7月20日之前(含7月20日,即新生与专业院校之间的转学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二类基本成绩无需提交);

4.新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和各校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各奖学金名额分配、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情况,确定各奖项拟授予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学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