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报到证没有按时报到怎么办?
如果公司没有报到注册卡,则默认将档案发送到注册地。
(1)档案和户口到报到证指定的报名地点送人事局。
(2)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部门或邮局寄送,有些学校也可能会交给学生取回,虽然这不符合规定。但是你要拿你户籍的转移证明,你户籍的转移证明上指定的迁入地和申报地是一样的。
登记卡是国家给每个大学毕业生办理干部身份的唯一凭证。它的有效期只有2年。超过2年,报到证作废,即办理干部身份证明作废,毕业生按社会人员处理。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在学校查户口,保留档案两年。这项政策实施几年来,很多毕业生受益,但也凸显出一些弊端。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只要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就可以将户口和档案暂时留在学校。工作单位落实后,学校为他们发放登记卡,将他们的户籍和档案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滞留超过两年未执行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籍查询迁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登记卡。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的注册(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这种转档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由于学校诚信度高,可代为保管户籍查询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相关的服务,教师各尽所能,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更大,安全性高,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只是延长聘用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不能出具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干部人事关系或登记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第三,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
(4)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不断提升企业创业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注册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程度纳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发展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高校毕业生在孵化器创业给予房租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便利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平台,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服务。各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向大学生开放,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专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精准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大中型国有企业发布面向高校和大学生的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积极研究更加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可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创业的后顾之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医保局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七)搭建高校创新创业的强大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向大学生免费开放,提供专业孵化服务。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作用。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就业“校企合作”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与高校示范基地结对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高校示范基地所在城市积极规划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营造“城校生”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金等优势,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集研发、孵化、投资为一体的科技产业园。(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等负责。负责职责分工)
动词 (verb的缩写)推动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支持政策。
(九)继续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财政部、教育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一定限额在三年内依次抵扣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654.38+0.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免征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在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做好纳税服务,建立对接机制,强化精准扶持。(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