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公证和学位公证有什么区别?
学历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校学习经历和毕业或结业的事实进行证明的真实合法的活动。教育公证包括:证明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职业学校教育等。在公证实践中,公证处一般只证明当事人的最高学历,也可以同时证明当事人的全部学历。
学位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所获得的学位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学位公证包括:证明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申请学历学位公证,当事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向公证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身份证明,以及毕业证书或者旷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照片若干张。根据公证书使用国的要求,公证处可以通过间接证明的方式出具学历学位公证书。即公证证明当事人的毕业证或休学证明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致,毕业证或休学证明或学位证上的学校印章、校长签名、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属实。公证机构也可以采取直接认证的方式出具学历、学位证明。直接证明的毕业证上应贴当事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