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是否属于劳动者,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非全日制劳动者也属于劳动者,受法律保护。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x0d\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x0d\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以小时为主要报酬,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x0d\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x0d\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x0d\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x0d\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x0d\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x0d\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结算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