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拿着别人的通知书上大学危险吗?请给我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首先,你的行为是违法的
甚至可能涉嫌构成犯罪。
其次,你的行为极其不道德。
是一种应该受到严惩的行为。
最后,建议你尽快改正错误。
凭着自己的良心冷静一下
中国侵犯受教育权第一案审结。
新京报讯全国首例侵犯受教育权案8月23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冒名顶替被送进学校,从而受教育权被侵犯的齐玉玲最终胜诉,依法获得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近10万元。
据介绍,齐玉玲原名“齐玉玲”,与陈晓琪都是滕州八中的初中毕业生。齐玉玲考上了济宁商学院会计专业的魏培生。在陈晓琪之父陈科的政策下,陈晓琪接到滕州八中“齐玉玲”的通知,冒名进入济宁商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分行。目前,陈晓琪人事档案上的名字仍然是“齐玉玲”,工资单上的名字仍然是“齐玉玲”。
齐玉玲是另一种命运:1990年8月,她去了中学复读;1993年6月,她在缴纳大量城市增容费后,转为非农业户口,同年8月到邹城市劳动技术学校就读。三年后,她被分配到山东鲁南铁合金总厂工作。从7月1998开始,我已经下岗失业相当一段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