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教育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吗?

1,电大教育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国民教育,指国家承认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和高等教育(大学)。

目前,我国国民教育和高等教育学历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四个层次。

国民教育高等教育文凭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文凭(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文凭)、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凭。这三类学历证书颁发对象为独立院校(含成人高校和军队院校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校(即广播电视大学、工人学院、农民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具有学历的民办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毕业生,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学历的民办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此外,还通过了自学考试,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成人院校和军队院校开设的全日制普通班招收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教育颁发的毕业证书,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颁发的学历证书。 从1993开始,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文凭。从2001起,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委托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2001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这个网上可以查到的学历。其他不符合国家教育序列中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的,如各级党校颁发的“文凭”证书,各级军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向地方学员颁发的文凭,未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文凭,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以及无高等教育学历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不属于国家教育序列毕业。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毕业生(小学)招生计划、普通中等教育毕业生(初中和高中)招生计划和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大学)招生计划。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字样。

普通高中、中专毕业生属于普通招生计划。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及其他专科毕业生不纳入普通高中、中专招生计划,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地方招收的军队院校学生,如果不被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承认,不属于国民教育;虽然是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承认的,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派遣证书,其学历被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是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

通过国内在线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如果在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书,则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