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南大碎尸案
十二年过去了...令人发指的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尸体被肢解,1000片肠子被整齐地打包在一起...
1996 19年10月19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命案:受害者是南京大学大一女生,尸体被发现时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块,内脏和头部也被煮了!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破案。然而12年过去了,案子依然未破。
最近网上突然出现一个帖子。发帖人猜测了杀人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和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述了杀人过程。此帖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认为发帖人很可能是凶手或知情人。
NTU女孩被肢解1000元。
此案至今仍在张小姐心中留下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楚地记得学校橱窗里展示的那件带血的外套——这是警察正在收集案件线索的时候。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晚上都不敢出门。
“太KB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里还是满满的惊恐。的确,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杀人案件,凶手的残忍令人发指。据说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成1000多块,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后来,死者的衣服被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装在多个行李中,丢弃在南京市区的多个路段。
1996 65438+10月19日凌晨,遇难者遗体陆续被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调查。但是这个女生性格内向单纯,交际不广泛。她认识的一些人没有犯罪嫌疑。
随后,民警注意到受害人的尸体被切割成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学有所了解的人所为。结果,警察调查了医生、厨师等人,还是没有结果。
就这样,12年过去了。尽管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仍逍遥法外。
2008年9月20日20: 40回复61.178.10。*对二楼南大碎尸案的一些思考。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谈这个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我个人对这个案子的兴趣。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关于这个案子的讨论,但是说实话,大部分都是在讲故事,基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凭借自己的推测,随意发表一些看法。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希望真凶早日归案,希望受害者的鬼魂早日安息。也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目前网上争议最大的问题,无非就是嫌疑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的,有屠夫说的,有厨师说的,等等,原因无非是“刀功精湛”。至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就不说自己的观点了。据我们所知,受害者的尸体被切成了1000多块,他的内脏被煮熟并整齐地折叠起来,包括他的衣服。这说明嫌疑人心理素质很强,可能懂医学知识。从这个角度来看,嫌疑人文化程度较高,应该受过高等教育,至少个人素质高于普通初高中教育工作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学历的大老粗,能吸引一个女大学生的注意。还有杀人后冷静分尸的能力是什么?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这些职业的从业人员学历和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因为没有证据可以用来推理。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和他的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大胆假设:嫌疑人的职业与“割肉”完全无关,但他有相关知识。例如,他在业余时间自学了解剖学。很多人都看过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吧?这部电影的情节是根据“雨夜屠夫”的案件改编的,其罪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个人觉得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杀害并肢解被害人的?作案前有没有在街上遇到被害人强行带其回住处?不可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和被害人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暴力反抗。即使杀人后成功带回住处并肢解,也没有必要把尸体切成1000多块,甚至连内脏和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或者说没有理由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基本可以排除偶遇的想法。既然不是偶遇,嫌疑人和被害人应该很熟,或者至少认识。有什么可以让两个人互相认识,互相熟悉?我的观点是——同样的爱好。受害者性格孤僻,很少和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没有爱好。也许是因为受害者的爱好和大多数人不一样,所以她不和同学交流。当受害者遇到有相同爱好的人时,她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我一定很开心,愿意向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受害者身上一定有什么东西能吸引他。这些应该是彼此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什么都不说了,说点别的吧。
南大周边,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顾涛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有我市三大名校——南大、石楠大学、何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氛围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有味道,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正是在这里,南京第一次出售漱口水。这里的各种东西完全不同于城南或者下关的街道,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之所以在这里有其独特的地方,主要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住在这里,包括犯罪嫌疑人。然后我想说说口惠而实不至。这张CD的内容多是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和乡村音乐,更多的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或者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性格一定很张扬,穿着一定很怪诞。其实并不是。听这种音乐的人只是那些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外表非常普通低调的人,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人。现在这样的人还是比较少的,那时候恐怕更少。想想吧。1996年大多数人在听什么?有多少人明白死亡和哥特是什么意思?也许有人会问:你说* * *同样的爱好,是指音乐吗?是的,很有可能。我们不妨再做一个假设。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没有线索,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你觉得我在胡说八道,你可以只听故事:受害者刚入学,在校门口逛街时不小心接触到了漱口水。她立刻被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但那时候CD还比较少见,一个普通的CD随身听是给她的穷学生的。这时,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把音乐介绍给受害者。当他得知受害者不听这些CD时,他甚至主动邀请受害者去他的住处,因为他家里可能有一台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温和的气质、优雅的谈吐赢得了受害人的信任,于是两人相识并很快成为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犯的住所。他们听音乐,几乎无所不谈。在嫌疑人面前,受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那个男人,嫌疑人似乎被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吸引了。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敢推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关系。
2008年9月20日20: 56回复三楼61.178.10。*但受害者不知道自己离死亡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气质,或者穿着让嫌疑人想起了过去。童年或青春期发生的一段不愉快的记忆,激起了他内心深处隐藏的一个念头——杀死受害者。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他身边,虽然这可能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他觉得受害者和童年的她太像了,他们有太多的共同点,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执念。每当与被害人相处时,嫌疑人总能回忆起“她”以及她带给他的快乐。当然,也有痛苦。
从以往的变态犯罪案例来看,这类犯罪嫌疑人在童年或青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次或几次伤害其身体甚至心理的事件,这类事件在他们的思想上留下阴影,进而导致后续的犯罪。我们无法核实嫌疑人过去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是,事件本身肯定对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主要是心理上的。
对于嫌疑人来说,受害人就像“她”。他爱受害者,所以他应该让她永远留在他身边,但首先,他应该为她“赎罪”。
我无法给出具体的作案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到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羊肉一样的碎片,嫌疑人觉得自己的罪已经得到了救赎,但尸体还是污秽的,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永远是干净的。只要受害者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简单的画一张嫌疑人的画像:犯罪嫌疑人,男,案发时年龄在30-40之间,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谦虚,单身,高学历,喜欢音乐,也可能喜欢文学,独居南大附近,懂一些医学知识。
最后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欢迎指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还没有停止调查这个案件,希望这些能给他们的调查工作提供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