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应用技术大学,设有专科、本科、硕士三个层次。这是中国第一个应用技术大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2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2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参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规则三。章程已经学校根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审议通过,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和概况

学校名称:中文名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缩写为TSGUAS。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应用技术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学校代码:12105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沈亚路2号

学校简介: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中国第一家经教育部批准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位于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隶属于天津市人民政府。

学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一体化实验实训场所365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万多套,价值5亿多元。遵循“用高端装备和先进技术培养最优秀人才”的实践教学理念,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本科和高职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运输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九大应用型学科。本科专业22个,高职专业18,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管理与艺术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被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目前在校生约1.3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本市高校前列。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近三年累计8.5万人次。

学校现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市科普基地等5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高校创新团队等15个科研平台。近年来,* * *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级科研项目207项,获得省级科技奖励15项,派出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2017至2021人次,连续四年位居天津市高校之首。2021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将在机械硕士(0855)授权点开始招生。“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天津市教学成果奖6项、全国学科专业竞赛师生奖524项。从2019到2021,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发展指数”中排名全国第一。

学校秉承“坚持真理、力求良心”的校训和“海纳百川、乐群共赏”的中德精神,始终着眼于产业发展需求,传承“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政治过硬、技术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和大国工匠。目前,学校肩负着“试全国制,谋地方发展”的重要使命,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国际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色、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该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

第八条?收费标准

本科学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不含外国语言文学)每生4400元;理工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每生12000元。

高职院校学年制学费标准:普通专业每生5000元,高职院校特殊专业每生5500元;空乘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万元。

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宿舍由学校按制度统一分配)。

详见新生入学须知。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颁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录取将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高考总分(投档分)为依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执行省里的政策。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考虑报考我校的考生作为第一志愿。当其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报考我校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录取报考我校作为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遵循“在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受到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转入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高职普通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相互调剂。

第十二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考生,按照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成绩相同时,按省市确定的相同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果条件还是一样的话,把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依次比较,高的优先。

第十三条空勤人员专业录取要求

年龄:不超过21周岁(2001 9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身高和视力:男生净身高172-184cm,女生净身高162-174cm。双眼矫正视力(C表)不低于4.8。

五官及其他:五官端正,面部、颈部、四肢等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纹身;口齿清晰,无口吃或短舌;无色盲,色弱;没有“X”型和“O”型腿;嗅觉和听觉正常。

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检表执行。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考生不能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艺术类(美术类)录取规则

我校只录取通过美术省级统一(联合)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高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院校,按照各省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志愿录取。投资分数计算规则见各省相关政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美术)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对艺术(美术)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之和录取。如有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果专业课成绩还是一样,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以高的为准。

第十五条政策加分考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慎重申请。飞机制造工程、无人机系统工程、空勤人员等专业企业对英语的要求更高。非英语专业和英语学习有困难的考生应谨慎申请。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HBsAg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收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的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新生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报名要求参见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学校在注册时对新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办理入学手续后,予以注册;在复查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认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注册入学后,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培养学生。

第二十二条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根据《天津市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管理办法(试行)》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设立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捐赠,设立多项社会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颁发证书

本科:本科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市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市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应用技术大学本科高等职业院校在津招生。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者的个人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法。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电?话:022-28776099,28776655

监督电话:022-28771113。

传真:022-28776106

邮政编码:300350

咨询邮箱:zsb@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学校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公布的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